艾灸的温馨提示:禁灸慎灸注意事项

艾灸的温馨提示 


1.聚神

施灸时要注意思想集中,用心感受身体与艾的吸力。

对于养生保健灸,则要长期坚持。


2. 禁灸:

(1) 器官移植者禁灸,会引起排异反应。肿瘤晚期患者、出血性脑血管疾病(急性期)患者、血液病患者、大量吐血者禁灸。

(2) 灸面部及眼周时须闭眼,不能直接灸眼球。可以选择侧躺。

(3) 大血管处、心脏部位忌灸。

(4) 极度疲劳,过饥、过饱、醉酒、昏迷、大汗淋漓、情绪不稳忌灸。

(5) 感觉障碍者、皮肤溃疡处、无自制能力的人如精神病患者等忌灸。


3. 慎灸:

(1) 皮薄、肌少、筋肉结聚处,妊娠期妇女的腰骶部、下腹部,男女的乳头、阴 部、睾丸、关节部位不要直接灸。

(2) 孕妇谨慎施灸,可能会有流产风险;

婴幼儿由于无法沟通,应注意观察, 谨慎施灸;

胆结石患者,除泥沙状结石以外,应谨慎施灸,引起排石可能会堵住胆管。

(3) 严重心脏病及有支架者、高血压患者、身体较弱的老人或久病气血虚弱之人 ,先灸足三里、以培补全身气血。


4. 注意项

施灸时应小心避免艾条掉落烫伤,并注意防火,施灸过程中和患者多沟通询问灸感,若出现心慌、胸闷等极度不适症状,停灸。


5. 熄火

艾灸结束注意熄灭彻底,灸后两小时内不宜食用生冷物品,不宜触碰凉水,不宜洗澡,不宜吹风,应做好自我保护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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